厦门三区公布秋季转学办法,其他区呢?
厦门三区公布秋季转学办法,其他区呢?
厦门三区公布秋季转学办法,其他区呢?三区已经公布秋季转学办法(bànfǎ)
转学登记对象 1.小学二至六年级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
2.未在区属中学就读的(de)初二(chūèr)、初三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
3.未在区属中小学就读的港澳台侨外(wài)适龄儿童。
登记时间 7月(yuè)3日—4日、7月31日—8月1日,逾期未登记的,视为(shìwèi)自动放弃在集美区转学的机会,不再组织补登记。
登记方式 1.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可(kě)关注“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登记。
2.港澳台侨外适龄儿童因家长在集美区购房(gòufáng)或工作,需转入集美区就读的,请家长携带相关材料于(yú)7月4日(rì)、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xiàwǔ)3:30—5:30)到区教育局432室登记。
备注 1.家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在集美区转学的(de)资格。
2.报名登记不(bù)代表转学成功,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与最终(zuìzhōng)能否转学无关。
海沧区秋季学期二至(èrzhì)六年级

转学登记时间 
海沧区转学登记时间为(wèi)6月23日(rì)-7月6日和8月1日-8月5日,逾期(yúqī)未登记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转学申请,录取结果与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无关。
转学只可通过微信端(duān)(厦门i教育)登记报名,小程序及(jí)电脑端无法登记报名。
1.原则上只招收海沧区户籍的学生(xuéshēng)(不含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xuéxiào)(xuéxiào)就读的集体户学生),优先接收“两一致”的片区招生对象。同一学校不同校区之间不互相转学,2022年9月(含9月)之后购房落户入学(转学)对象(新建商品房除外),同城区(chéngqū)“学位紧张(jǐnzhāng)学校”(见附表)之间不互相转学。
2.符合(fúhé)“两一致”的(de)片区转学对象录取办法:
当“两一致”的片区转学对象报名数超出片区学校剩余(shèngyú)学位数时,按照适龄儿童(shìlíngértóng)户籍落入申请片区日期排序录取,落户(luòhù)日期相同的,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时间排序录取。当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时,在海沧区民办学校就读及原就读学校在海沧区外的转学对象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已在海沧区公办(gōngbàn)学校就读的转学对象原则上不再进行统筹安排。
3.海沧区(hǎicāngqū)集体户(jítǐhù)转学对象录取办法(bànfǎ):
按照转学对象落户日期排序,结合志愿填报的方法统筹安排,录取办法参照(cānzhào)本文第五大点“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中的“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录取办法”。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户籍学生不得申请转学。
4.海沧(hǎicāng)(hǎicāng)区学位紧张的学校(即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fùshǔ)学校、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厦门市海沧区天心岛小学)一年级入学及二至(jíèrzhì)六年级(liùniánjí)转学须严格遵守“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若因新建学校片区划分而出现原有片区变化的,根据“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安排入学,新校和原学校(或原(huòyuán)旧址学校)的学生不得(bùdé)互转(hùzhuǎn)。
非起始年级招生(zhāoshēng)入学工作。根据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和同安区实际(shíjì)情况,各校应于7月6日、7日接受第一批非起始年级转学的预约登记,并于(bìngyú)7月15日公布录取结果;
8月9日、10日接受第二批非起始(qǐshǐ)年级转学的预约登记,8月15日前(rìqián)公布录取结果。
其他区一般在六月底七月初公布小学秋季(qiūjì)转学办法。
中学转学(zhuǎnxué)办法,一般在八月初公布。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chūpǐn)
文字:佘峥
编辑:曾欣悦 值班主编(zhǔbiān):林燕贞
厦门日报原创作品,未经(wèijīng)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必究!

三区已经公布秋季转学办法(bànfǎ)

1.小学二至六年级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
2.未在区属中学就读的(de)初二(chūèr)、初三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
3.未在区属中小学就读的港澳台侨外(wài)适龄儿童。
7月(yuè)3日—4日、7月31日—8月1日,逾期未登记的,视为(shìwèi)自动放弃在集美区转学的机会,不再组织补登记。
1.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可(kě)关注“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登记。
2.港澳台侨外适龄儿童因家长在集美区购房(gòufáng)或工作,需转入集美区就读的,请家长携带相关材料于(yú)7月4日(rì)、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xiàwǔ)3:30—5:30)到区教育局432室登记。
1.家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在集美区转学的(de)资格。
2.报名登记不(bù)代表转学成功,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与最终(zuìzhōng)能否转学无关。
海沧区秋季学期二至(èrzhì)六年级


海沧区转学登记时间为(wèi)6月23日(rì)-7月6日和8月1日-8月5日,逾期(yúqī)未登记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转学申请,录取结果与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无关。
转学只可通过微信端(duān)(厦门i教育)登记报名,小程序及(jí)电脑端无法登记报名。
1.原则上只招收海沧区户籍的学生(xuéshēng)(不含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xuéxiào)(xuéxiào)就读的集体户学生),优先接收“两一致”的片区招生对象。同一学校不同校区之间不互相转学,2022年9月(含9月)之后购房落户入学(转学)对象(新建商品房除外),同城区(chéngqū)“学位紧张(jǐnzhāng)学校”(见附表)之间不互相转学。
2.符合(fúhé)“两一致”的(de)片区转学对象录取办法:
当“两一致”的片区转学对象报名数超出片区学校剩余(shèngyú)学位数时,按照适龄儿童(shìlíngértóng)户籍落入申请片区日期排序录取,落户(luòhù)日期相同的,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时间排序录取。当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时,在海沧区民办学校就读及原就读学校在海沧区外的转学对象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已在海沧区公办(gōngbàn)学校就读的转学对象原则上不再进行统筹安排。
3.海沧区(hǎicāngqū)集体户(jítǐhù)转学对象录取办法(bànfǎ):
按照转学对象落户日期排序,结合志愿填报的方法统筹安排,录取办法参照(cānzhào)本文第五大点“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中的“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录取办法”。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户籍学生不得申请转学。
4.海沧(hǎicāng)(hǎicāng)区学位紧张的学校(即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fùshǔ)学校、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厦门市海沧区天心岛小学)一年级入学及二至(jíèrzhì)六年级(liùniánjí)转学须严格遵守“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若因新建学校片区划分而出现原有片区变化的,根据“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安排入学,新校和原学校(或原(huòyuán)旧址学校)的学生不得(bùdé)互转(hùzhuǎn)。

非起始年级招生(zhāoshēng)入学工作。根据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和同安区实际(shíjì)情况,各校应于7月6日、7日接受第一批非起始年级转学的预约登记,并于(bìngyú)7月15日公布录取结果;
8月9日、10日接受第二批非起始(qǐshǐ)年级转学的预约登记,8月15日前(rìqián)公布录取结果。
其他区一般在六月底七月初公布小学秋季(qiūjì)转学办法。
中学转学(zhuǎnxué)办法,一般在八月初公布。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chūpǐn)
文字:佘峥
编辑:曾欣悦 值班主编(zhǔbiān):林燕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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